近日,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承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运输剧毒物品车,意外的是这运载25吨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竟未取得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月21日16时许,张承高速三大队民警郭鑫皓、韩冰、陈宏宇、刘岩在辖区例行巡逻勤务。当巡逻至张家口方向K213KM+800M水泉停车区附近时,发现一辆运输剧毒物品车辆。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对驾驶员进行问讯,发现此车有违法运输嫌疑,便将车引导到水泉停车区。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此车运载的是25吨剧毒化学品“液氯”,准备去往张家口市张北县,但该车并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相关运输手续。
“液氯”属于剧毒化学品,在常压下即可气化成气体通过空气传播,吸入人体后会引起反射性呼吸抑制等中毒现象,导致发生呼吸骤停,甚至致人死亡。而张承高速大滩段为山区高速,海拔落差较大,一旦途中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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