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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15版)的化学品外,未列入《目录》但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参照目录中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的化学品也需要登记。
对危险化学品分装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8]54号》,以使用和销售为目的,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稀释的活动,应视同危险化学品使用或经营活动,纳入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或经营许可的范畴,不需进行登记;
对需要登记的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无量的规定,即:只要涉及进口危险化学品,无论量多少,都必须登记;1.在异地设有车间、分厂的登记企业,其车间、分厂按照属地化登记的原则进行登记;2.军工企业暂不登记;3.只有化学品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物品消费品不属于该列。以上信息由上海希志小编整理发布,上海希志多年磨一剑,立足为企业打造新的商业空间和价值提升提供支持,近年来为推动上海创新发展,积极做出努力,对工商注册,商业服务,资质认证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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