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某化工公司,主要从事硬脂酸、动物油脂、棕榈油等化工产品的经营业务。该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对调查询问,并通过已调取的财务资料初步分析,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后,销售给其他公司,经营数额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企业五年前曾引发较大安全责任事故。2014年4月16日上午10时,该公司造粒车间发生粉尘爆炸,接着引发大火,导致造粒车间整体倒塌。事故造成8人当场死亡,1人因抢救无效于5月11日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94万元。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指出,本次无证经营危化品案件暴露出该企业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曾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竟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无证经营,仍未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法律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乏,导致触碰法律红线。
以上信息由上海希志小编整理发布,上海希志多年磨一剑,立足为企业打造新的商业空间和价值提升提供支持,近年来为推动上海创新发展,积极做出努力,对工商注册,商业服务,资质认证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果您需要办理或者续期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可以联系我们上海希志的在线客服,我们拥有多年的商务代办经验,期待和您的共赢。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