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9日,烟台高速交警蓬莱大队连续查获了两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案件,驾驶员张某,杜某驾驶不符合危化品运输标准的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品,车辆均被暂扣,涉事运输企业将面临5-10万元的处罚。
3月7日上午9时,在荣乌高速蓬莱西收费站出口,烟台高速交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号鲁F牌照普通半挂车疑似载有危化品货物,遂拦截这辆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车辆运输物品为盐酸-3 二氯联苯胺,属危险化学品,张某驾驶的货车不具备运输危化品的资质。
3月9日上午8时,在荣乌高速蓬莱东收费站出口,杜某所驾驶的小型普通货车上违规载有危化品货物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同样被交警发现并拦截。
按照相关规定,烟台高速交警暂扣了张某、杜某的违法运输车辆,责令其运输企业将违规所载危化品货物及时安全转运。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涉事运输企业将受到5-10万元的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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