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购买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资质,如有需求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为您解答近期的行业变化情况。以及办理危化品公司注册所需要的材料及相关办理工作时间,多年上海希志,期待与您的而合作。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